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专家解析女子因已婚被辞事件******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 专家解析“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事件
采访背景
1月12日,一则“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的消息冲上热搜。据报道,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第一天上班,填完资料,正在了解公司的相关介绍和日常的工作职责时,突然被人事叫到办公室通知辞退事宜,理由是“王女士已婚,后期会要孩子”。
王女士称,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很生气。事情曝光后,不少网友对涉事企业明目张胆歧视女性就业的行为感到愤怒,纷纷呼吁加大执法力度、优化就业环境,消除女性就业歧视。
歧视女性就业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应该如何加强治理解决职场歧视问题?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刚办完入职手续就被公司辞退了!令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颇为不解的是,招聘时她已经告知企业自己“已婚”,面对人事时又明确说自己近期没有备孕的打算,但依然难逃被辞退的结局。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女性就业歧视长期存在:女子怀孕7个月被公司告知“没产假”并被辞退;有酒店要求女员工“怀孕就主动辞职”;一女员工因怀上二胎遭公司解雇……
这不仅是对女性的职场性别歧视,更是对劳动法律的漠视。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看来,这种以性别或者婚否为由排除录用、提高录用条件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就业歧视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王女士被辞一事曝光后,很多网友表示,女性在职场上被歧视的事情数不胜数。有女网友说,自己在面试时会被问到“结婚了吗”“准备生孩子吗”,甚至有企业人事直言已婚未育是劣势。
对于一些企业不愿找已婚未孕或正在备孕的员工这一问题,上海市某公司人事告诉记者,原因很简单,就是怕影响工作,进而影响企业效益。女职工产假相当于带薪休假,而且有了孩子后可能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但为何在现实生活中,职场性别歧视依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受访专家认为,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除了观念、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外,也有法律制度方面的因素。
北京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杨保全认为,女性在就业过程中所遭受的歧视往往不是以明显直接的方式存在的,而是以不易察觉的隐蔽方式,甚至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女性所遭遇的歧视从应聘、工作、晋升、薪酬福利到退休,贯穿整个就业过程。对用人单位来说,规避法律法规的具体操作办法有很多,违法成本低。
在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彬看来,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出现受理难、审理难等困境,对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要求也比较高,导致维权难度大。同时,有关主管部门在就业歧视问题上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例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还没有将就业歧视明确纳入到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中去。
“现有的法律并没有完全平衡好用人单位、女职工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招聘女职工,对用人单位来说,可能加重用工成本,又没有相关分担机制,用人单位必然会排斥女职工的录用。比如,目前奖励产假期间的工资在很多地方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一些地方规定男性享有的陪产假可以‘转让’给配偶享有等。”沈建峰说。
女性职场权益,如何才能有效保障?
沈建峰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之后,进一步明确了构成就业歧视的行为,明确了对妇女的就业歧视等可以由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从而强化了对性别歧视的治理。此外,女职工遭遇就业歧视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处理。
杨保全说,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女性就业平等权,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公益诉讼范围。由检察机关提起反就业性别歧视公益诉讼,比个人诉讼提起更具优势。因此,如果劳动者感觉维权难度较大,可以求助检察机关。
“平等就业权兼有人格权益与身份权益的双重属性。就业歧视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形式,对受害人的救济可参考适用侵权法的责任形式。除了需要补偿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和损失以外,还应补偿其丧失工作机会或工作的未来经济损失。对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当予以惩罚性赔偿。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的情节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以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杨保全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沈建峰看来,随着反就业歧视观念的深入人心,目前实践中直接而明确的就业歧视已经比较罕见,很少有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性别要求,也很少有用人单位告诉劳动者不被招聘的原因。目前,隐性的就业歧视比较常见,成为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难点和痛点。
对于隐性就业歧视,维权最大的难点在于举证。对此,赵彬建议,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在平等就业的宣导、监督、执法上加大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杨保全认为,还应健全司法救济机制。劳动关系成立前的招聘阶段,即受到就业性别歧视的受害人如要提起诉讼,根据既有证据规则的规定,需自行收集用人单位的侵权证据,然而,让尚未进入劳动领域的当事人收集用人单位的违法证据,在实践中的难度不仅远远大于劳动纠纷中的当事人,而且很有可能无法做到,使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平等就业权成为空谈。因此,还需构建系统完善的司法程序。
“未来条件成熟时,应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法,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或者在劳动基准法中增加反就业歧视的规则,明确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合理分配就业歧视的举证责任,优化就业歧视的救济程序。”沈建峰说。
CMG首届中国电视剧年度盛典官宣 聚集佳作共话发展******
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推出的CMG首届中国电视剧年度盛典今日正式官宣。盛典将于1月14日进行红毯直播及晚会录制,并将于2023年春节档在总台综合频道(CCTV-1)、电视剧频道(CCTV-8)等平台播出,通过打造一场具有权威性、仪式感、公信力、影响力的文艺盛会,汇聚电视剧行业的优质创作力量,展示中国电视剧的新气象。
盛典将云集来自播出平台、影视剧制作公司等业界知名人士,邀约深受观众喜爱的电视剧剧组及最具代表性的老中青三代创作者,用优质精品让观众感受中国电视剧的百花齐放,以系列荣誉发布彰显中国电视剧的蓬勃朝气,以正向引领鼓舞行业士气,用赤诚创作弘扬时代正气。
强引领、聚合力
梦幻联动汇聚优质创作力量
CMG首届中国电视剧年度盛典将系统梳理盘点2022年中国电视剧精品之作、扛鼎之作,对优质电视剧及优秀创作者给予年度荣誉,年度男女演员、年度导演、年度大剧等十余项荣誉将在现场隆重发布。
届时,《人世间》《山河锦绣》《大山的女儿》《警察荣誉》《风起陇西》《天才基本法》《谢谢你医生》《幸福到万家》等剧组主创将出席红毯与盛典,敢想敢干的何幸福、大山里走出来的女孩黄文秀等深入人心的角色形象将再度现身,为观众带来暖心的“情感杀”和“回忆杀”,用多部剧与角色的梦幻联动带来满满惊喜与感动。
盛典录制当天,红毯环节将通过央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同步直播。同时,盛典还包含文艺表演、荧屏前瞻等环节,为观众呈现一场集全民参与和文艺交流于一身的精彩盛事。
此外,总台及卫视平台相关领导、影视制作公司代表及业界学界知名人士等将出席盛典录制现场,共同宣布成立中国电视剧精品制播联盟。该联盟将聚合与电视剧行业相关的制作公司、主要播出平台、重点电视剧制作机构等多方面力量,共同助力推动中国电视剧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使更多能够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电视剧作品丰富涌现。
精品化、年轻态
守正创新打造满屏皆精品
回望过去,踌躇满志。2022年是中国电视剧创作多向发力、佳作涌现之年,一批热度与口碑兼具的优秀电视剧贯穿全年,为观众留下了众多美好回忆。《县委大院》以基层党员干部的砥砺奋进生动展现时代精神风貌,《人世间》以扎实的写实风格还原了时间跨度长达五十年的“中国百姓生活史”,《警察荣誉》描绘出一幅民生温暖喜乐的画卷,《超越》《大考》等剧则反映青年人勤奋上进、勇攀高峰的风采……
一部部优质大剧勾勒出时代多彩画卷,守好主流阵地的同时掌握潮流密码,总台电视剧以匠心原创记录时代底色,以平凡生活展现家国烟火,用青春表达促进代际交流,奋力以“满屏皆精品”满足受众期待。
展望2023,总台在万象更新之际,推出CMG首届中国电视剧年度盛典。盛典将充分发挥总台资源优势,以引领力、传播力、影响力,凝聚行业力量,集中展示与时代同频的精品力作,让更多文艺工作者“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与观众共同见证中国电视剧迈入下一个春天。